新京报讯 据“天津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市规划资源局关于住宅多样性政策补充要求的通知》,对2022年出台的《关于住宅多样性空间增值利用规划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和2024年发布的《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住宅多样性空间增值利用规划管理指导意见(第二批)的通知》进行政策补充,其中明确——
鼓励结合小区入口、下沉庭院设置居民活动空间,用于健身、休憩、会客交流等公共活动,作为邻里共享公共空间,其建筑面积不宜大于2000平方米;
鼓励沿城市生活道路界面兼容设置商业服务业设施,增加城市活力,增强居民日常生活便利性;
低、多层住宅宜设置封闭阳台;
高层住宅从高空坠物和城市景观角度原则上不宜设置开敞阳台;
鼓励更多住宅建筑使用坡屋顶,营造丰富建筑第五立面和城市景观,塑造趣味室内空间。
编辑 张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