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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严重,湖北通报多起典型案例——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3 09:54:00    

当前正是春季防火关键期

生产生活用火活跃

民俗祭祀用火集中

大风天气增多

野外用火极易引发火灾

湖北消防近日通报多起典型案例——

近期已有多地发生山火

为我们敲响警钟


案例一

2025年3月25日10时许,王某等人到湖北宜昌点军区联棚乡楠木溪村上坟祭祀,王某在政府明令的禁火期、禁火区内焚烧纸钱引发山火,公安机关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王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二

2025年3月25日,湖北宜昌秭归县茅坪镇溪口坪村六组“茶岭坡”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经查,当天,该村村民陈某上坟祭祀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当事人现场指认火灾位置,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勘验,过火林地面积15亩以上。目前,当事人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三

2025年3月20日,湖北宜昌宜都市陆城街道一居民祭祀时焚烧纸钱,未燃尽的火星引燃周边杂草引发火灾,消防人员接警后将火扑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宜都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


此前,

湖北消防曝光7起典型案例,

7人被拘留!


案例一

2025年3月24日,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乾兴寺村草丛树木起火,当地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灭火。经调查,此次火情由当地村民李某烧纸祭祀引发,当天李某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纸钱燃烧,风将正在燃烧的纸钱吹进路边的草丛引燃树木,扑救不及时引发山林火灾,目前李某已被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案例二

2025年3月24日,湖北省十堰市房县上龛乡双龙村村民吴某某燃烧地边野草引燃山林,致使大片山林烧毁。案情发生后,上龛乡派出所迅速行动,全力灭火扑救。3月25日,吴某某被房县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

2025年3月23日,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麻家渡镇村民杨某在上坟祭祖时因烧火纸,不慎引发山林火灾。经现场勘查和鉴定,过火林地面积达56.5亩,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案例四

2025年3月23日,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麻家渡镇村民周某某也因在上坟祭祖时,焚烧地边杂草引发山林火灾。经现场勘查和鉴定,过火林地面积达92亩,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案例五

2025年3月24日,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双台乡村民蒋某某在上坟祭祖烧纸时引发森林火灾。经现场勘查和鉴定,过火林地面积达78.3亩,公安机关依法对蒋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案例六

2025年3月23日,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水坪镇村民郭某某在山脚下祭祖焚烧,火势蔓延,引发山林火灾。经现场调查,过火面积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当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郭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案例七

2025年3月23日,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新洲镇村民蹇某某收拾自家荒地时,见荒地杂草较多,将杂草整理后点燃,后因火势失控,引发山林火灾。经现场调查,过火面积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当日公安机关依法对蹇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相关法律法规

若因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

或构成刑事犯罪

后果很严重!


这些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由烧荒造成火灾,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严重者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放火罪、失火罪如何处罚?

  • 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构成失火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第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清明节临近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群众

提高防火意识

倡导文明祭祀

严防火患火灾等事故发生

勿要心存侥幸



来源:湖北消防 武汉之声 武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