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交警部门
负责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和交通事故处理。
负责电动车的登记和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
车管所
负责电动车的上牌工作。
交通管理部门
负责电动车的注册登记、上牌和违章处理等。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电动车及其蓄电池、充电器等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负责电动车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部门
负责电动车废旧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的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
负责电动车维修市场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部门
负责公共停车场关于电动车停车位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道沿石以上电动自行车停车泊位的施划、备案和日常监管等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负责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的建设和养护等工作以及指导和监督物业市场工作。
消防救援机构
负责电动车消防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以及指导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
负责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的监督管理。
物价部门
可能涉及电动车的相关价格管理。
工商部门
可能涉及电动车的销售和市场准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