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立法是指特定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创制法律规则、确认法律、变动法律等,旨在将国家意志制度化、法律化。在中国,立法还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国务院及其部门立法、一般地方立法、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经济特区和特别行政区立法等。
国内立法的主要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通过制定各种法律法规,国内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各种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和职责。同时,国内法还为国际法提供了基础,规定了国家之间的关系和互动方式。
中国实行统一的、多层次的立法体制,具体包括: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负责宪法和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工作。
国务院及其部门制定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设区的市(含自治州和不设区的地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自治县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
省级人民政府、 设区的市(含自治州和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这种立法体制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法治建设的源头环节,也是推进法治的前提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