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在约定房产归属时,应遵循以下要点:
书面形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以便具有法律效力。
明确权属:
在书面协议中应明确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以及婚后共同或各自所得财产的归属。
公证:
如果涉及的财产较多或价值较大,建议双方到公证处进行财产公证,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
合法性:
协议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规避法律义务或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全面约定:
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时财产的分割方式,包括房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
债务清偿:
明确双方对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的责任承担方式,以及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的清偿责任。
生活费用与债务:
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和债务清偿责任。
纠纷解决:
协议中应包含因财产约定可能引起的纠纷解决方案。
生效条件:
可以约定协议的生效条件,例如公证等。
其他约定:
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其他相关事项。
请根据以上要点,与配偶协商并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以确保各自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