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快递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符合企业法人的相关条件的人。
注册资本:
根据经营地域范围的不同,注册资本要求也不同。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
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服务能力:
需要具备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包括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服务地域、赔偿办法、投诉受理办法等。
业务操作规范:
需要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如收寄验视、分拨运输、派送投递、业务查询等。
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包括保障寄递安全、快递服务人员和用户人身安全、用户信息安全的制度,以及符合国家标准的各项安全措施。
其他条件:
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业快递人员:
需要具有专业的快递人员和严格的要求,如多年驾驶经验和对路线的熟悉程度。
公司注册地址:
需要有一个固定的经营场所。
基本账户:
已经开设了基本账户。
其他要求:
如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工作认真细心,沟通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参考资料整理而来,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当地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