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竣工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各单位汇报情况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审阅工程档案资料
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全面评价
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检查工程完成情况
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工程质量检查
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设备检查与调试
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概算与财务情况
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联调联试与运行试验
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
环保与安全设施
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
竣工文件编制
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建设用地权属
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其他相关检查
包括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验收程序
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项目验收,确保每个部分都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项目竣工验收的全面流程,旨在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和合规性,并正式确认项目完成并可以投入使用或转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