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通常存放在县级以上的档案馆或人才交流中心。具体来说,根据您的需求,档案可以放在以下地方:
县级档案馆:
负责保存和管理县级政府的各类档案资料。
人才交流中心:
通常隶属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当地户籍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业生若回户口所在地,当地的人事部门一般可以接受毕业生档案。
组织部或人社局:
对于干部档案管理,县级及以上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
学校:
对于未就业毕业生,学校可存放档案两年,或根据申请延长存放时间。
公安机关:
对于在私企工作的毕业生,如果公司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档案可存放在公司所在地的公安系统。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档案存放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