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的社保缴纳方式如下:
单位缴纳部分:
用人单位需要按照上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单位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
个人缴纳部分:
休产假的女职工需要将个人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
社保费用承担:
产假期间的社保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承担,按照在职期间的比例缴存。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且产假期间劳动者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都应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纳方式:
产假期间社保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代收上交至社保机构,也可以与单位协商,由单位代扣代缴或垫缴后归还。
总结来说,产假期间的社保缴纳方式与在职期间相同,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都需要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且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都需要按时足额缴纳。建议休产假的女职工与单位沟通清楚,确保社保缴纳无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