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退学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
提交申请
学生本人或家长需填写退学申请表。
退学申请表必须加盖学生所在学校、镇或区街道办事处的公章。
审批流程
由学校报发展规划科审批加章后,准予退学。
办理离校手续
到系部领取或从教务管理网站下载《学生休学审批表》并填写。
各有关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将审批表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员办理,领取离校通知单。
凭离校通知单到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办理校园卡停用手续和借书停用手续。
领取休学证明
办完离校手续后,将离校通知单连同学生证一并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员处,并领取休学证明。
财务结算
财务处在校长批准后,核算应退费用并清退。
保卫科检查
保卫科长检查离校手续是否齐全,收回申请和胸卡,确认学生未夹带学校财产后放行。
备案
学校对休学、复学和退学的学生,均应及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请注意,这些步骤和条件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