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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不能强制执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7:10:43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以下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生活必需财产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

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个人独有财产

荣誉奖章、奖杯、证书或勋章等具有特殊纪念意义和个人属性的物品;

知识产权,如未公开的发明或未发表的著作。

涉及他人的财产

第三方已支付全款且实际占有的财产,如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房屋。

其他特定财产

已核准登记的财产,如土地使用权、房屋等。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权益,以及维护个人荣誉和尊严。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执行还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当地具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