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级次是指在财政预算体系中,各级政府和财政机关所隶属的财政行政级别及其所承担的预算管理权责层次。根据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国家预算收入划分为 中央预算固定收入、地方预算固定收入和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三种。其中,共享收入按固定比例或固定收入项目,由中央与地方分享。这3种级次由财政部结合预算科目制定。可以把预算级次,分为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两类。
具体来说,预算级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中央预算
2. 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
3. 地市级(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
4. 县市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
5. 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
我国的国家预算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共分为五级。对于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可以暂不设立预算。
因此,地税预算级次主要涉及中央和地方两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