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是指 少数资本主义大企业为了获得高额利润,通过相互协议或联合,对一个或几个部门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价格进行操纵和控制的行为。这种市场状态表明,在市场上只有一家或很少几家企业拥有绝对的市场控制力,能够决定商品的价格和产量,而消费者没有其他选择。
垄断的特点包括:
市场控制力:
垄断企业拥有绝对的市场控制力,可以随意调节价格与产量。
产品无替代品:
垄断市场上的产品没有替代品,消费者只能选择垄断企业提供的产品。
进入障碍:
垄断地位通常是由于进入障碍造成的,其他企业难以进入市场与垄断企业竞争。
法律限制:
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多数国家的法律都对垄断行为进行了限制和规定。
垄断可以分为经济垄断、行政垄断和自然垄断。经济垄断是由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引发的,行政垄断是由政府通过法律、法规取得的垄断地位,自然垄断则是由于生产经营特点导致的市场结构。
垄断在资本主义经济中是一个重要的现象,它既有积极的一面,如规模经济带来的高效率,也有消极的一面,如限制竞争、导致市场效率低下等。因此,各国政府通常会通过反垄断法等法律来限制和监管垄断行为,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