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死亡证明的获取地点和方式根据死亡地点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在医院死亡
由医院出具《死亡医学证明》。
在家因病死亡
由村委会、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
非常规原因死亡
由所在单位或公安部门出具死亡或火化证明。
在暂住地死亡
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非正常死亡
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车祸、工伤、煤气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凶杀、自杀等原因去世的人,应由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建议
备齐材料:家属在办理死亡证明时,应备齐所有必要的文件,包括死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医院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等。
及时申报:根据相关规定,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需要完成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因此家属应尽早办理。
联系相关部门:若在医院外死亡且无法立即获取死亡证明,应及时联系当地卫生部门或公安部门获取帮助。
通过以上信息,可以确保家属能够顺利办理死亡证明,并顺利完成户口注销和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