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证加亲属的过程如下:
准备基本资料
向当地的移民局索取《亲属签证申请表》,即1-130表格,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详细写明代申请与申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以及各自的真实情况。
申请人必须出具本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是美国公民,必须提供出生证明书或归化证明书,即公民证。如果是外籍侨民,必须提供合法的居留证明,即I-151表,即“绿卡”。
受益人与申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例如,证明是配偶关系的婚姻证明,能够证明子女关系、父母关系和兄弟姐妹关系的证明以及出生证明,包括出生时间、地点、父母姓名等。这些证明一般由受益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出具,一式2份,其中的一份译成英文,经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认定后,递交美国移民局。
提交申请
递交移民文件经移民局审查、核准后,移民局便会签发一份移民签证批准通知书给申请人。再由申请人将入境批准通知书寄给受益人或领事馆。
受益人准备文件
填写驻华美国使领馆随信寄来的签证申请人履历表(OF-179表),并尽快填写并将其寄给美国驻华使领馆。
向当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出生证明和结婚证明等亲属关系公证书。
凡年满16岁以上的申请人,还需向当地公证机关申办无犯罪公证书,证明申请人从未有犯罪行为,如果有犯罪行为,则必须对所犯的罪行和判决作出说明。
体检证明书(由领事馆认定的医院出具)。
由美国亲属出具生活保证书,证明申请人进入美国境内后,不会成为美国公众负担的经济保证证明。此证明必须经过公证。
领事馆通知
待移民配额下达后,领事馆会再寄一份资料给受益人,内容包括:面谈通知书、面谈说明资料、身体检查表、申请移民签证及外国人登记卡。
面谈和签证发放
受益人按照领事馆的通知参加面谈,并提交所有要求的文件。
面谈通过后,领事馆会发放移民签证。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尽早提交申请,以便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查和面谈准备。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或使领馆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