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由 环境保护部或地方环保局负责。
环境保护部
环境保护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全国环境保护的规划、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等。
地方环保局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设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地方环保部门的具体职责包括污染控制、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生态管理、环境宣传教育等。
建议:
如果需要全国范围内的环境保护政策和管理指导,可以联系环境保护部。
对于具体地区的环境保护问题,可以直接联系当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