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分应该去 车辆所辖车管所或交警队处理。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前往车管所或交警队:
当事人应持行驶证原件、驾驶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等证件,前往开具处罚决定书的车管所或交警队进行处理。处理后,会有处罚决定书显示,需记好决定书编号。
缴纳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网上处理:
对于3分以下的违法行为,可以在网络上直接处理,包括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通过理论知识考试,还可以免除扣分处罚。处理过程中需要提供有效的驾驶证和身份信息,手机信息认证。
参加学习和考试:
如果驾驶证扣分累计达到12分,驾驶员需要到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积分清零。处理时需要携带驾照和车辆行驶证。
建议:
如果违章行为较少且分数较低,可以选择线上处理以节省时间。
若违章行为较多或分数较高,建议直接前往车管所或交警队处理,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避免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