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遵循以下手续: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起草离婚起诉状;
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会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决定是否受理该次诉讼。
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如果法院决定受理,会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在开庭审理前,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进入法庭审理阶段。
调解不成法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离婚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诉讼离婚所需证件
到法院起诉离婚时,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两份、结婚证复印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便法院进行核对。
其他相关文件
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
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证明。
立案方式
可以选择网上立案,登录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或手机微信小程序山东移动微法院,申请线上立案;
也可以选择现场立案,立案部门收取书面材料后,由立案法官指导或协助当事人办理网上立案手续;对不会、不便使用网络技术的人群,直接提供窗口立案服务。
建议:
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便利的立案方式,确保材料齐全、格式正确,以提高诉讼效率。
在诉讼过程中,保持与法院的沟通,按照法院的要求补充材料,并按照法院的安排参加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