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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应向哪里申请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9:30: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应向以下地点提出申请:

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法院

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

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如果财产所在地与被申请人住所地相同,可以选择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申请财产保全的主要程序包括: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费用和适当的担保;

法院立案庭作出进行财产保全的裁定书,并将有关保全材料移交保全部门;

申请人应及时与保全部门负责本案保全工作的法官联系,并提交与被告相关的财产线索及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后,如果情况紧急,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