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主要归属 公安系统,并由公安系统的户籍科专门负责。具体实施机构通常是派出所,包括城市中的公安派出所和乡镇派出所。
公安机关的户政管理机构:
这些机构负责制定户籍管理政策、统筹协调户籍管理工作,并确保户籍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乡镇派出所:
作为公安系统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直接面对群众,承担具体的户籍登记、迁移、注销等业务办理工作。
户籍登记机关: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综上所述,户籍管理主要由公安系统负责,具体由户籍科和派出所承担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