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的转移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内部转移
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办理内部转移手续,单位或个人均可办理。
如果涉及2人(含)以上转移至同一单位,需填写《转移清册》。
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无误后,录入系统并打印《转移通知书》。
外部转移 (转到外省市或分中心):
单位在办理封存手续后,填写《转移申请书》并提供转入单位信息。
办理外部转出手续,需提供转入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和账号等信息。
管理部接柜人员办理后,打印《转移通知书(外部转出)》。
如职工个人办理,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办理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平台,选择个人在线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和登录。
在系统中选择转移功能,填写必要信息并提交。
转移条件
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
职工由异地来京工作,新单位在北京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
所需材料
调入单位接收证明。
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转入银行账号。
开户行名称。
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转移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使用准备工作的通知》。
请注意,以上流程和步骤可能会随着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通过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