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的原因主要涉及 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保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多个方面。以下是详细解释:
维护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完好
超限超载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承受荷载,导致路面损坏、桥梁断裂,正常使用年限大大缩短,不得不提前大中修。全国公路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损失超过300亿元。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维持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车辆超限超载、无证营运、套牌运输、改装、拼装等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运输秩序。特别是以竞相压价承揽货源,以超限超载来获取利润,形成了“压价→超限超载→运力过剩→再超限超载”的恶性循环。
提高执法效率
建设公路动态一体化治超系统,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率,避免人为因素造成治超效率低下,弥补执法人员不足的现状。
提高社会效益
超限运输会使道路通行效率降低,加速公路和桥梁破坏,缩短道路寿命,还会造成交通拥堵。此外,超限运输还会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规范道路运输市场
通过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的建设,有效打击超限运输,避免市场运价恶性竞争,培育和发展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
增加违法成本
提高违法成本被认为是治理超载超限违法运输行为的有效手段。然而,由于处罚力度不足,一些运输企业仍选择超限运输,导致治超效果不佳。
源头治理
加强对政府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货运源头单位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从而从根源上减少超限超载现象的发生。
综上所述,治超工作对于保障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完好、道路交通安全、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要真正实现长效治理,还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包括加强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规范市场秩序、源头治理以及理顺运输路政管理体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