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残级证可以享受以下优惠:
生活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针对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如江西地区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针对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如江西地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
社会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残疾人,可按当地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养老保险: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助。
就业创业
按比例就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一定比例(如1.5%)安置残疾人就业,在招聘、招工时给予优先录用,并在工作、工种上给予照顾,实行同工同酬。
税收优惠:对安置残疾人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如符合认证条件的企业,安置每位残疾人员每年可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一定额度。
创业扶持:残疾人创业可享受一定的创业扶持政策和资金补贴。
交通出行
公共交通优惠:盲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
其他优惠:一些大型停车场对残疾人名下驾驶的车辆也是减免停车费的。
教育扶助
教育补助:残疾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家庭子女,在获得相应教育阶段学籍后,可向所在区域残疾人联合会申请教育补助。
免费教育:教育部门为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提供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住宿费,并提供生活补助的优惠政策,即所谓的“三免一补”。
其他优惠
税收减免:残疾人从事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所得收入免征增值税;残疾人从事商业经营月销售额达不到5000元的,经税务部门核准免征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残疾人员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无障碍设施:残疾人凭借残疾人证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等,优先购买飞机票的资格。
这些优惠政策旨在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并促进他们的社会参与。具体的优惠政策和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残联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