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货币出资:
这是最常见的出资方式,股东可以使用自己的货币进行出资,包括人民币和外币。
实物出资:
实物出资包括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有形财产。这些实物必须是可以评估作价的,并且股东应对其拥有所有权或直接支配的处分权。
知识产权出资:
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股东可以将这些权利的法律专有权或使用权向公司出资。
土地使用权出资:
股东可以使用自己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这通常涉及房屋、办公用房、仓库等不动产。
股权出资:
新《公司法》允许股东使用其他公司的股份作为出资,这称为股权出资。
债权出资:
股东也可以使用自己对第三方的债权作为出资,这要求债权是可以转让的。
需要注意的是,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不能作为出资。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也应当排除在外。
这些出资方式必须满足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条件,以确保公司资本的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