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临主管不批准辞职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与主管进行坦诚沟通
表明自己的辞职决心,感谢公司多年的栽培,同时说明自己新的职业规划和家庭需求,希望得到理解和支持。
如果主管提出加薪等挽留条件,可以委婉拒绝,强调自己追求的是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寻求HR部门的帮助
如果与主管沟通无果,可以向HR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协助与有审批权的领导沟通。在沟通过程中要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
HR部门可能会建议再次与主管沟通,或者提供其他解决方案。务必按照HR部门的建议行事,并保持沟通的正式记录。
发出正式的书面辞职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确保通知内容明确,包括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交接等。
可以选择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书面辞职通知,并确保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已经收到。
启动应急预案(EMS)
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通过邮政EMS快递将离职申请寄给人事部,留好快递底单作为证据。这样可以在产生争议时,以快递到达时间为准。
保留相关证据
在整个过程中,务必保留所有与辞职相关的证据,包括与主管的沟通记录、邮件或短信往来、快递单据等,以备不时之需。
做好工作交接
即使主管不批准辞职,也应尽到自己的职责,将手头的工作妥善交接给同事或上级,确保公司的工作不受影响。
了解法律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单位批准。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有助于在必要时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尽可能地减少与主管和公司的冲突,确保离职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