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改造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出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规划部门审批
城镇规划范围内的房子需要规划部门出具重建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
城镇规划范围外的房子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重建审批。
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危房改建额外手续
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
申请危房鉴定。
审批和登记手续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提交改造申请及相关证件到行政审批大厅的规划局窗口申请报建。
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宅基地使用证明或房屋权属证明、村民委员会意见、新建住宅相关图件等。
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房屋改建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办理施工许可证
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需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审定,然后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议您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申请,以确保旧房改造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