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时押金的收取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押金金额
押金金额通常不得超过当月租金的两个月。
押金数额一般是一个月的租金,但也可以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
支付方式
押金应以现金形式交付,房东应出具收据,记录押金的金额、时间和用途等信息。
不应以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支付。
收取时机
押金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收取,不得分期收取或多次收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和第四百零四条提供了关于押金作为担保债务履行的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也规定了房屋租赁当事人应依法订立租赁合同,其中包括租金和押金的相关条款。
合同内容
租赁合同应明确约定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额外注意事项
确定对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租房应采用书面形式。
对于商用房产租赁,需特别约定租期及租金涨价等相关事宜。
请根据具体情况与承租人协商确定押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载明,以确保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