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低保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户籍要求 :申请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收入要求: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应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财产状况要求:
家庭人均拥有的金融性资产应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若干倍,家庭成员名下不应拥有非居住类房屋或超出规定标准的住房面积,且不应拥有高档消费品的机动车辆。
特殊情况
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如老人、孤儿等。
患有重病患者或重度残疾人的家庭。
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重度残疾证的人员或患有重病患者。
其他限制
在就业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岗位。
吸毒、赌博且不悔改的人员。
子女自费择校就读的家庭。
家庭住宅人均使用面积超出规定标准的家庭。
拥有并使用高档消费品,家庭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
有高值收藏或投资有价证券行为的人员。
经常出入高档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人员。
拒绝配合低保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
因未履行低保对象所承担的义务被取消低保资格未满半年的人员。
以上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