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公开是指法院将案件执行过程和执行程序予以公开,主要方式包括:
通知:
法院通过正式的书面或口头通知,将执行案件的立案情况、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执行风险等信息告知当事人。
公告:
法院通过公告的形式,如法院公告栏、新闻发布会等,公开执行案件的相关信息。
法院网络:
法院通过官方网站、内部网络等渠道,公开执行案件的流程节点信息、案件进展状态及相关材料。
新闻媒体:
法院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执行案件的相关信息。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公布方式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
其他渠道:
法院还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话语音系统、电子公告屏、手机应用客户端、法院微博、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其他平台或渠道,公开执行案件的相关信息。
通过这些方式,法院应当依法公开案件执行各个环节和有关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法律禁止公开的信息除外。执行公开旨在增强司法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