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遵循以下步骤:
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其他扣除
其中,专项扣除通常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其他扣除包括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等。
应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使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税率表根据年度综合所得的不同区间而定,税率从3%至45%不等,速算扣除数随税率增加而增加。
计算应缴税额
应缴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计算实发工资
实发工资 = 应发工资 - 四金(五险一金) - 应缴税额
示例计算
假设某人的月工资为15000元,专项扣除(五险一金)为3000元,专项附加扣除为2000元,没有其他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 = 15000 - 3000 - 2000 = 10000元
应用税率:10000元落在10000至40000元的区间,税率为20%
速算扣除数:对应20%税率的速算扣除数为16920元
应缴税额 = 10000 × 20% - 16920 = 2000 - 16920 = -14920元(此处为负数,表示可以退税)
实发工资 = 15000 - 3000 - (-14920) = 15000 - 3000 + 14920 = 16920元
请注意,以上计算仅为示例,实际情况会根据个人具体的收入和扣除情况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