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 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出生医生证明。
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结婚证明。
未成年人投靠:
本人的户籍证明、能证明父子关系的有关证明、父母亲的结婚证。
国外出生:
国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的翻译公证、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父母一方为外国公民的提供外国护照)。
申请表:
根据当地公安机关要求填写。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如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厦门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
建议在上户口前,先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材料齐全、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