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去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协议离婚
双方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前往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
在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双方有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将再次审核双方的真实意愿、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审核无误后,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由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等待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过程中,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则判决离婚。
建议:
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且无争议,建议选择协议离婚,流程相对简便快捷。
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有法定离婚理由,则需通过诉讼离婚,较为复杂且耗时较长。
此外,部分省市已开通网上离婚申请服务,建议提前了解并尝试使用相关平台,以节省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