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房产继承权需要办理公证,以下是办理公证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前往公证处
亲自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填写申请表格
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提交材料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户口本或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房地产权证原件;
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公证处受理条件
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请注意,放弃继承权不是必须公证的,只要以书面形式作出真实意思表示即可,但公证可以增加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