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台湾签证的流程如下:
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证
申请人需自行前往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证。
办理证件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同时需要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如申请人是《审批表》背面列数的工作单位职员,须出具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表格右上角的照片请于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指定拍摄的照相馆拍照。
办理好通行证后,需于指定日期内交至为您办理入台证的旅行社,以便后续操作。
申请人需携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清晰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办理个人游入台许可证
需前往户籍所在地有资质旅行社办理台湾入台证。
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书、照片、申请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大通证照片页及G签、申请人户口本、财力证明(如存款证明、公司在职证明等)。
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建议出行前15个工作日开始办理通行证,符合异地办理通行证条件者建议提前25个工作日办理。
办理签证时,需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交验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代办的,需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持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
单位意见: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建议提前规划好行程,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选择合适的办理时间,以确保签证申请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