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提前通知
员工应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表明离职意向。
辞职信
员工需要撰写辞职信,明确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交接事项及感谢公司等内容。
工作交接
员工需将工作交接给指定的同事或上级,包括文件、资料、工具、工作进度等。
离职员工需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并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财务结算
员工需与财务部结清工资、借款、票据等财务事项。
涉及保险的清算和减员手续,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共同办理。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用人单位需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作为员工离职的重要文件,用于新单位的入职手续。
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
员工需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具体流程可咨询原单位人事部门。
工作工具和工作资料归还
员工需归还所有公司配发的工作工具、资料等,并在《员工离职交接表》上签名确认。
押金退还
若员工有服装等押金,需办理押金清退手续。
其他事项
员工需将工号牌、工作服、工作手册等交还给单位,并办理人事关系转移表格。
建议员工在离职前详细阅读劳动合同和公司相关政策,确保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离职手续,以免影响离职进程和后续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