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交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现金的移交:
包括实存数的明确,确保库存现金与账面相符,并处理任何长短款问题。
会计凭证和账簿的移交:
涉及与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有关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以及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票据的移交:
包括空白支票、支票领用备查登记簿、汇票等,并确保票据的完整性和记录准确性。
印鉴和印章的移交:
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等,以及相关的业务印鉴。
公司证件和保险柜钥匙的移交:
确保公司重要证件和财产的安全。
其他相关物品的移交:
如财务软件安装盘、备份盘、当月尚未入账的单据、进项发票、销项发票等。
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的说明:
移交人员需详细说明在交接时尚未处理完成的事项和可能存在的遗留问题。
交接表和移交清册的填写:
交接双方和监交人需在移交表和移交清册上签字盖章,明确责任关系,确保交接过程的透明和可追溯性。
电算化相关资料的移交:
包括会计软件及其密码、数据盘磁带等,特别是对于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
监交过程:
交接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监交,确保交接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通过以上内容的交接,可以明确工作责任,便于接班的出纳工作人员熟悉工作,同时也有利于发现和处理出纳工作和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预防经济责任事故和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