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应当在 户籍地或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具体办理地点如下:
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
一般都需要在户籍地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跨省通办婚姻登记机关:
从2023年6月1日起,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地区支持“跨省通办”婚姻登记。在这些地区,当事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一般是需要长期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网上预约和现场办理:
预约离婚登记申请可以通过当地民政局的网上预约平台或电话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持预约单和相关证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满后,需要再次预约并现场办理。
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