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低保应该向 当地的民政部门提出。具体投诉渠道包括:
社区居委会:
可以向所在社区的民政科进行投诉,工作人员会记录情况并进行初步调查。
街道办事处:
如果社区未能解决问题,可以向街道办事处的民政科投诉,民政科会进一步调查并向上级民政局反映情况。
区民政局:
如果街道层面未能解决问题,可以直接向区民政局投诉,区民政局将负责最终的调查和解决。
县级民政部门:
如果认为社区或街道办事处的处理结果不合理,可以直接向县级民政部门投诉,并应详细说明问题、提供证据。
此外,还可以向当地的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投诉,这些部门也有权对低保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建议投诉时携带相关证据,并按照规定的流程逐级投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