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签证次数和类型如下:
个人旅游签(G签)
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1年一次、1年二次签注。
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城市居民,可以申请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团队旅游签(L签)
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1年一次、1年二次签注。
属于特别情形的,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
商务签(S签)
已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3个月多次、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未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驾驶往返广东省与香港专门交通工具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或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探亲签(T签)
在香港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60周岁(含)以上人员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90天。
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逗留不超过14天。
探望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可以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其他签注
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或两次有效,1年一次或两次有效,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14天。
逗留签(D签)
多次有效,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建议
个人旅游:如果计划每年多次前往香港,可以申请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深圳户籍居民可以办理一年多次签注,但需遵守“一周一行”的规定。
商务:对于需要频繁往返香港的企业人员,可以申请3个月多次或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探亲:根据亲属关系不同,可以申请3个月一次或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时间最长为90天。
请根据个人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签注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