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爱济南新闻客户端转发《市场监管总局:今年将严查“神医”广告、互联网违法广告等》的信息,并列举出“神医”“神药”广告、食品广告疗效化宣传、保本无风险的金融理财广告、职业技能培训类违法广告、互联网违法广告等严查重点。顿时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和称赞,这不仅是一次执法部门的专项整治行动,更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具体举措,也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可谓是深得人心,自然也就引发市民群众的关心。
广告整治深入人心。广告,顾名思义,就是广而告之,向社会广大公众告知某件事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定义,广告是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既然有了费用,就有了利益;既有了媒介,也就有了载体,更确切地说,有了广告的相关的要素和环节。但是,在实际广告的运行中,为了增加利益的最大化,也就出现虚假广告、非法代言、不实表述等等乱想,也影响不同的受众群体,甚至出现财产和身心的伤害。比如,前几年,工商机关查处的“多变老妇”,一个女同志通过化妆,演变成“苗医”“蒙医”,还是祖传秘方的代言人,更是某些医院的主治医生就是典型的案例,受到这些广告欺骗上当的消费者也是成千上万。所以说,广告整治势在必行,既是市民群众的诉求,也是建设大市场的要求。
整治才能促进广告产业发展。广告具有服务品牌建设,激发消费潜力,畅通经济循环,增强经济活力的“功效”,据报载,2024年全国广告经营收入突破1.5万亿,5年平均增长率超过12%。广告的产业布局、产业融合、产业推进已经成为经济领域的重要组成。从这个维度看,广告产业的发展更需要有一个健康的市场环境。试想一下,假如将普通食品广告宣传具备保健功效或者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及无事实依据、违反相关标准规定宣称“零糖”“零卡”“无添加”“不含防腐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广告,坑害消费者的同时,也对食品行业产生不良的影响,甚至造成 “谈食色变”,势必会发生意想不到的后果。为此,加大广告整治是维护产业发展,提振消费的“良计”。
作为消费者与广告密不可分,在享受广告带来的信息、消费的时候,也应当睁大眼睛,别被虚假广告“蒙了眼”,共同承担起广告整治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