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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儿女怎么判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3:43:36    

在离婚案件中,子女的抚养权判决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规定如下: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一般情况: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特殊情况:如果母亲存在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其他原因无法抚养,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法院可以判决子女随父方生活。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

一般情况: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优先考虑情形

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尊重意愿: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特殊情况下的综合考虑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法院也可予准许。

在涉及离婚事宜的夫妻财产分割时,应经由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须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考虑到子女健康成长所需等因素进行裁决。

建议

在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建议父母在离婚前尽可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以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最有利于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