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损失的界定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直接经济损失
包括资产损失、货物损失等。
固定资产的亏空,如通过固定资产盘点表、盘亏情况说明等证据确认。
间接经济损失
如停产停业损失、信誉损失等。
市场份额损失、生产能力损失、员工流失和客户流失等。
责任损失
因违反合同、法律法规而造成的损失。
经济损失的标准划分
一般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以下。
较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至10万元。
重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万元至100万元。
特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0万元以上。
员工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衡量标准
经济损失通常不低于5000至10000元人民币。
对于财力雄厚的企业,损失标准可能更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其他损失
如侵犯商业秘密造成的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构成重大损失。
在界定公司损失时,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财务报表、合同、证人证言等,并通过分析损失原因、损失范围、损失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损失数额。同时,还需考虑法律法规和政策因素,确保认定结果合法、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