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起诉地点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般原则 :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殊情况
如果被告外出满一年,原告可以选择在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夫妻双方均外出满一年,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向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则原告可以选择在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原告可以向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被告被监禁,原告可以向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夫妻双方在国内有共同居住地,原告可以选择在该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原告可以选择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选择在自己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诉讼离婚的起诉地点主要取决于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以及是否存在特殊情况。在具体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法院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