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办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
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综合管理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规划和指导劳动力市场发展,制订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则并实施监督指导劳动就业服务事业发展。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基本规则,推动劳动关系调整体系的建设,负责辖区内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监察工作,指导各类企业的劳动管理,拟制企业富余职工安置政策和企业职工奖惩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企业职工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落实国家有关劳动的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等法律进行监督,接受劳动者的投诉。
劳动办作为劳动局的下属事业单位或分支机构,其职责主要围绕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合同管理、劳动争议处理、劳动力市场管理等方面展开,旨在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