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办案时需要携带一系列证件以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证件和手续:
警官证:
这是警察身份的最重要证明,通常由公安机关颁发,上面载有警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警号等信息,并附有警察的照片。
工作证:
用于证明警察的工作身份,上面会载明警察的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通常由公安机关制作并发放。
拘留证或逮捕证:
在办理刑事案件时,警察需要携带这些证件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拘留证用于先行拘留,逮捕证用于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
传唤证或拘传证:
用于传唤或拘传违法或犯罪嫌疑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检查证:
在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时,警察需要出示此证件,通常需要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批准。
武器、手铐、绑绳等:
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警察需要携带这些装备以确保安全。
介绍信和协查通报:
在异地办案时,警察需要持有本单位的介绍信和协查通报,以便将嫌疑人带走并进行交接手续。
其他专业证件:
根据具体工作需求,警察可能还需要持有驾驶证、消防证、治安证等专业证件,以证明其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资格。
特殊证件:
如通行证、检查证等,这些证件在特定情况下使用,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警察在办案时需要携带的证件包括警官证、工作证、拘留证或逮捕证、传唤证或拘传证、检查证、武器、手铐、绑绳等。此外,在异地办案时还需要携带介绍信和协查通报。这些证件和手续共同确保了警察在执行任务时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