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主要归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此外,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通常由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而私企或个人的建筑则归地方管理。
具体来说,建筑行业的管理部门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简称住建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全国的建设行政管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管理本省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包括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作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负责全省的安全生产管理等。
此外,建筑行业还涉及多个细分部门,如设计、施工、监理、工程管理和质量控制等,这些部门通常需要紧密合作,确保建筑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最终的成功交付。
综上所述,建筑行业主要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具体管理部门包括住建部、省住建厅、省安监局等,并在细分领域有相应的专业部门负责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