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犹豫期的计算方式如下:
起算时间:
犹豫期通常从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后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投保人没有及时收到保险合同,或者保险合同的签收日期被延迟,那么犹豫期的起算时间也可能会相应顺延。
计算期限:
犹豫期的期限一般是10天,但在银行保险渠道为15天。这个期限会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标注。
计算方式:
犹豫期从投保人收到并签署保单回执的次日零时开始计算。计算方式一般是按照自然日计算,包括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如果犹豫期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则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权利行使:
在犹豫期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地解除保险合同,并取回已缴纳的全额保费。投保人需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还不够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内容,要及时向代理人询问,以免误保。
总结:
投保犹豫期是从投保人收到并书面签收保险合同的次日起算,期限为10天或15天,具体天数以保险合同为准。计算方式一般为自然日,包括周末和法定节假日,若最后一天为节假日可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犹豫期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退保并取回全额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