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味品
番茄酱、蛋黄酱、芥茉、马麦酱(Marmite)、维吉麦酱(Vegemite)等不含肉类产品的调味酱。
植物油
橄榄油和其他植物油。
烘焙食品和零食
面包、饼干、糕点、燕麦棒、炸薯片及谷物制品等。
糖果和巧克力
糖果、布丁、巧克力等。
奶制品
固体奶酪(硬或半软,不含肉类)、黄油、酥油、酸奶和酸奶油等。
加工食品
罐头装的肉类产品(如果检验官员能够确认该产品系熟制、已经商业封装)。
鱼类及其制品,如鱼松、鱼干、鱼罐头、生鱼肉等,但鱼子酱限定带250克。
坚果和种子
经过加工和去壳的坚果可以入境,但生瓜子不可入境。
其他
某些植物制品如茶叶、咖啡等,如果符合特定条件(如干燥处理)可能可以携带。
注意事项:
肉类制品:任何新鲜的、脱水的、烟熏、冷冻、真空的各种动物肉及肉制品都不可以带入境。腊肉、熏肉、腌肉、香肠、肉松、肉干、火腿等肉制品均不可入境。
新鲜水果和蔬菜:不能带任何种类的鲜果、蔬菜、草木、种子或者植物产品入境,除非获得特许。
药物和保健品:一些药品和保健品可能被禁止进口或需要特殊许可。
建议在入境美国前仔细查阅相关食品规定,以确保携带的食品符合要求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