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职工及其配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约定提取的日期、周期和收款银行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提取条件:
通常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
提取日期:
职工可以自行选择提取的日期。
收款账户:
提取的公积金将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用卡账户,该账户应为人民银行规定的I类卡,可在合作银行中选择。
提取周期:
可选择三个月、半年或一年作为提取周期。
办理渠道:
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各分中心的柜面进行办理。
公积金提取是城镇职工长期住房储蓄制度的一部分,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