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包括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在指定的工作场所内,由于执行工作任务而遭受的事故伤害。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这指的是职工在工作开始之前或结束之后,在场所内进行与工作直接相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遭受的伤害。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这包括职工在履行工作职责时,由于遭受暴力、意外等外部因素导致的伤害。
患职业病的。职业病是指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这包括职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下落不明。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指的是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居住地之间的必经路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事故所受到的伤害。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用于涵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以下情形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包括职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导致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这指的是职工在参与抢险救灾、维护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的伤害。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这适用于曾经在国家军队中服役,因战或因公负伤并持有革命伤残军人证的职工,在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这包括职工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导致的伤亡。
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行为导致的伤亡不予认定为工伤。
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自残或自杀的行为不予认定为工伤。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工伤认定的详细情形和法律依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